此刻發出想法,似乎有點晚,不過Mr.Ms一直都在觀察整個局勢的變化,再做內部討論,便將這些想法彙整出來,以下還請大家耐心觀看。

從原有的性別變更認定標準中去除「須摘除性器官」的規定,落實對多元性別的尊重,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,關於是否會有人因此「擁大鵰泡女湯」,這實在是去混淆或放大了性別空間的問題,有女性身分證不代表可以毫無忌憚去女廁或女湯,這是彼此尊重的界線問題,但請不要隨便用這種污辱人的觀點去傷害那些「因為沒有與其性別認同、性別氣質一致的證件,而在社會上飽受歧視或欺凌」的跨性別者。

「性別認同」應該交由個人認定,不應交由第三人或任何機構加以「審核」,在特殊個案中,若其主動求助於心理師或精神科專業醫師,由專業人士提供諮詢、協助釐清與確認,應是可以接受的作法,但是,目前草案中將交由「諮商委員會」加以「審核」,卻並未說明委員會之資格與組成,以及是否擁有醫學相關專業以及性別意識,令人難以接受這樣的制度設計。

針對目前新加入之性別變更要件,必須「無子女」且「現無婚姻關係」,更是一種莫名奇妙的連結,跨性別者欲以手術追求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認同一致,其實根本無涉於婚姻、子女,重點是跨性別者與其配偶、子女之間的日常相處、彼此信賴、支持理解與尊重包容,換句話說,當孩子、配偶都支持自己深愛的家人進行性別轉換時,國家機關究竟有什麼權利去否決?這一套制度只是僵化的去套用異性戀家庭型態,堅持下一代一定要在「一個爸爸一個媽媽」的家庭環境才能健全成長,不正是「父權體制」與「異性戀霸權」的展現?

最後,「性別認同」本身並非截然二分,也不是沒有轉換的可能性,要求「終生不二度轉換」是否只為了行政便利的考量?這符合性別平等的理念嗎?我們睜大眼睛拭目以待!

 

  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gdimrms20150101 的頭像
gdimrms20150101

Mr.Ms的部落格

gdimrms20150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80)